哺乳假并非就是全休。关于哺乳假,从孩子出生开始,到满1周岁,为期共一年。可以这样处理哺乳假,自产后产假休完后:
1. 可回单位上班,每天享有两次半小时哺乳时间或可合并为1小时(提前下班),直至宝宝周岁。
2. 向单位提出哺乳假申请,最长可至宝宝周岁,哺乳假期间工资打7折。但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哺乳假批准的权利在单位。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