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3条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