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7. 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二、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 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 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