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均无过错时,一般是均分,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若双方之间存在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双方均无过错时,一般是均分,同时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若双方之间存在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