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业管理企业应持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 物业管理企业有较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
3. 物业管理企业所有员工佩戴标志,持证上岗率75%以上,其中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70%以上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特种作业员工100%持有政府专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证书。
4. 按规定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依据,公示服务、监督联系电话。
5. 小区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接待服务,受理业主、使用人报修、投诉、求助,有效投诉办结率80%以上。
6. 每年征询一次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达到业主、使用人基本满意。
7. 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住户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查阅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