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可以拨打“区号+12305”国家邮政局开通的24小时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点击消费者投诉,注册实名认证后即可投诉。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填写快递运单前,企业应当提醒寄件人阅读快递运单的服务合同条款,并建议寄件人对贵重物品购买保价或者保险服务。
2. 企业分拣作业时,应当按照快件(邮件)的种类、时限分别处理、分区作业、规范操作,并及时录入处理信息,上传网络,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
3. 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
4. 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