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人、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可以申请减免个人所得税。
所需资料
1. 减免税申请报告(申请人签名)。
2. 《地方税务局减免税申请核准表》一式四份。
3. 残疾的提供有效的残疾证。
4. 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提供)。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工资薪金所得申请减免的提供)。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提出申请和领取《受理回执》各个办税服务厅
第二步备齐所需资料,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资料和调查审核
第三步凭《受理回执》领取批复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