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民只能够享有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期限为70年,要是使用权期限届满的,会有以下处理方式:
1. 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但是产权人需要重新再签订合同的,产权人只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2、国家需要收回土地的,国家会对产权人进行一次性的补偿;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还可以自动续期,不需要再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继续享有使用权。
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