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备案是由参保人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办理登记,按照就近原则在定点机构社会单位审批备案。
备案后,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时,刷自己的社保卡,即可按规定的本人应当享有的比例,进行实时结算报销。
如果未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自行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结算前未完成备案手续的,回原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时,住院“门槛费”上浮5%,报销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
如果在异地突发疾病需临时住院就医,请在住院后及时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参保地社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并完善相关手续,最迟应在出院前完成备案。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现在也和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按上述办法备案登记后,可享有异地住院刷社保卡即时结算,根据参保档次和就医医院级别,按不同比例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