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车运行,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反之开往广向为下行)。全国各线的列车运行方向,以铁的规定为准,但枢纽地区的列车运行方向,由铁路局规定。列车须安有关规定编定车次。上行列车编为双数,下行列车编为单数。在个别区间,使用直通车次时,可与规定方向不符。(《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79条)。
2. 在双线区间,列车应按左侧单方向运行,仅限于整理列车运行时,方可使列车反方向运行,但旅客列车仅在正方向区间的线路封锁施工、发生自然灾害或因事故中断行车等特殊情况下,经铁路局调度所值班主任准许,方可反方向运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83条)。
3. 火车又称铁路列车,是指在铁路轨道上行驶的车辆,通常由多节车厢所组成,为人类的现代重要交通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