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分为两种情况:
1. 车牌号码丢失后,如果是公车,车主需带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公章、行驶证去车管所填写补办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如果是私车,车主需带上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去车管所填张补办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缴纳105元,随后领取“临时行驶车号牌”,便可正常行驶。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正式牌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如果车主是个人的话,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行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