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执法队属于事业编制。乡镇执法队工作职责:
1. 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2、实施城市市政工程设施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占用(含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监察;3、实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4、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