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食品厂违法添加添加剂或者超量添,有关部门查到的话是追究配料人员的责任还是工厂法人的责任?
答:1.主要是法人责任,其次是销售主管责任,配料人员是没有责任的。
2. 在大企业,配料人参与配方的开发的,是有责任。如果食品里面发现了杂物,像,针,绳,老鼠,袜子,等等。有关部门是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还是工厂法人的责任。
3. 这个对外一切主要民事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但在企业内部第一责任人是造成杂质混入的配料人员或工序造成污染的操作工。因为工人是没有这么大的赔偿能力的,最终看损失大小,做一些行政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