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硕,他上的是斯坦福的llm。
看简历是二硕吧,就是时间也太短了些,不至于让他忘记了之前的东西。所以我认为他说practice Chinese Law,大部分是单纯实践中华法系的意思,或者是他之前的本硕并没系统学习过相关。不过我理解他用Stanford周边,我们学校也有各种周边,而且国外确实是更倾向于用带学校logo的信纸,邮箱,简历等等,一目了然,而且蛮重视校友文化。
国关的法本培养方案如果没记错的话是偏国际法的,他整个的本硕学历和实习履历全是国际法,而且是国际公法,这才是他这个简历的最大缺点。国际公法直接对口的是就是部委和国际组织,和中国法没什么关系。他拿这种履历和简历投君和,和业务是不对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