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种情况可退部分诉讼费:
1.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2. 以调解方式结案。
3. 当事人申请撤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