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金融企业为会计主体的一种行业会计。
按照我国现行会计制度的分类,金融企业包括商业银行、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
金融企业的特点以银行为例说明金融企业的特点。
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经济机构,其主要经济活动是运用货币这一特殊形式,筹集、融通和分配资金。
银行经营的基本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储蓄、转账结算、现金收付、经理国库、票据贴现、金银行外汇买卖、信托租赁等。
银行经营的业务,绝大部分是货币资金的收、付或返回,即货币资金运动。
它既没有工、农、商等企业的经营资金循环周期的内容,也不同于预算单位资金收、支、领、报的单一货币收付工程。
在工、农、商等产业部门,各企业从事的经营业务活动与财务活动往往是分离的,如工业企业的产品生产由生产部门负债,财务活动则由财会部门负债。
而银行不同,由于它的经营对象本身就是货币,各项业务活动的直接结果大部分是引起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因而银行的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财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