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适用善意第三人吗?

编辑:全民百科 时间:2024-02-01 03:09:36

适用,如果合同诈骗的行为人将诈骗的财物用于第三方,且第三方为善意所得,则第三方可作为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