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 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 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 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 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 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
(一)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