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有:
1.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负责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5、调查并参与处理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8、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
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有:
1.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2、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负责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的征收工作;4、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5、调查并参与处理海洋和生态破坏事件;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7、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8、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