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两门基础科目,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两门专业科目。
监理工程师专业科目分为
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监理工程师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