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得向拘留所打电话,而且被拘留后会通知家属。
在拘留所会有相关规定向外通话,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四十九条被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性质拘留、拘留审查、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人与他人的通信、通话、会见,应当经拘留决定机关批准。
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2个小时以内予以回复。
第五十一条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
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一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