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属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 属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 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拥有房改房需户口迁移的,还需提供驻穗办同意迁出的证明)。
4. 因离婚、房屋变卖或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
5. 属工作变动、辞职等原因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6. 属农迁农的,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1. 属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2. 属父母投靠子女或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 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工作人员因、拥有房改房需户口迁移的,还需提供驻穗办同意迁出的证明)。
4. 因离婚、房屋变卖或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
5. 属工作变动、辞职等原因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6. 属农迁农的,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