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妇不宜多吃石榴,石榴性温,多吃易上火。2. 石榴不宜保存太长时间,**即买即食,建议最多在一周内吃完。3. 产妇在吃石榴时不要与海鲜同食,否则会降低海鲜中蛋白质的营养价值,还会刺激胃肠道,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