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在纪律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创新,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法规依据和工作遵循。进一步深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以便在实践运用中更加精准。“四种形态”是方法论,是执纪理念,是执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