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乡贤有浓厚的重贤、尚贤的风尚。重构传统乡村文化,需要一批有奉献精神的乡贤。从乡村走出去的精英,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而回乡的乡贤,以自己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参与新农村建设和治理。
乡绅们在乡土社区从事的地方社会活动:
1. 地方学务:乡绅大都是科举制度的受益者和热心支持者。乡村社区兴办学务,修建各种社学、义学、族学甚至私塾,基本上都由乡绅们掌控。
2. 地方公产:属于乡村社区的公共财产、经济事业,通常官府并不直接参与管理,大多“以其事委诸绅士”。由此,乡绅们“垄断了一县公产的经济命脉”。地方的社仓、义仓以及族产、学产等公共财产,一向委诸乡绅们管理。
3. 地方公务:作为乡村社会中坚势力,乡绅们也是地方各项公共事务的主持和掌控力量,举凡道路修筑、桥梁构建、学宫营造,甚至寺庙修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