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纪律处分:1. 警告。2. 严重警告。3. 记过。4. 留校察看。5. 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