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 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 要约必须送到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1.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 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 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
4. 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 要约必须送到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