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不是建筑起重设备。是一种可移动的脚手架。
1. 建筑起重设备,指建筑工地上施工时使用的汽车吊、塔吊、龙门架、卷扬机及运料电梯。建筑起重设备主要是垂直运输建筑材料、施工机具、预制构件、安全防护材料。高处作业吊篮虽然有整体升降功能,但不是以垂直运输材料为目的。
2. 高处作业吊篮,是建筑物主体完成后外墙面施工的脚手架,也用于旧建筑物外墙面维修或装修施工的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技术必须根据《GB/T19155-2003高处作业吊篮》国家标准生产和检测;必须满足脚手架安全规范、和高处作业施工安全规范,升降安全,方便施工的原则。高处作业吊篮,在使用前必须进过整体安全性能检验,升降启动、制动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上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