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小企业规模划分:
1. 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
2. 符合(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
3. 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中企业规模划分:
1. 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
2. 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3. 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中型企业规模划分:
1. 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
2. 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3. 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
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小企业规模划分:
1. 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
2. 符合(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
3. 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中企业规模划分:
1. 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
2. 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
3. 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
中型企业规模划分:
1. 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
2. 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
3. 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