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压实验静水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且试验压力不应低于0.80MPa;如管道工作压力小于0.8MPa,则水压试验压力选择0.8MPa。不得将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
2. 管道充水后应对未回填的外露连接点(包括管道与管道附件连接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渗漏应进行排除。
3. 管道水压试验长度不宜大于1000m。对中间设有附件的管段,水压试验分段长度不宜大于500m,系统中有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进行试压。
4. 对试压管段端头应进行牢固性和可靠性的检查,试压时,支撑设施严禁松动崩脱,不得将阀门作为封板。
5. 加压应采用带计量装置的机械设备,且精度不应低于1.5级(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最大刻度1.5%),量程范围应为试验压力1.3~1.5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