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古代书体之一。
近人郭沫若《古代文字之辨证的发展》认为:"篆者掾也,掾者官也。
汉代官制,大抵沿袭秦制,内官有佐治之吏曰掾属,外官有诸曹掾吏,都是职司文书的下吏。
故所谓篆书,其实就是掾书,就是官书"。
篆书,广义包括隶书以前的所有书体以及延属,如甲骨文、金文、石鼓文、六国古文、小篆、缪篆、叠篆等等;狭义主要指'大篆'和'小篆'。
篆书变体,极为繁伙。
古人认为篆书为苍颉所造,但不可信。
周宣王太史籀著《史籀篇》,汉人名为'大篆',详'大篆'条。
其后列国分治,诸侯力政,文字异形,至秦相李斯乃同一之,汉人称为'小篆','详小篆'条。
篆书字划圆转,结构依六书之义,故唐孙过庭谓:"篆尚婉而通"。
夏字篆体书写方法,先轻轻划一横,再点,再一横,一个目,一撇,最后一个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