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无餐食可以在规定范围内自带食物。一般航空均会提供餐食与水。
一、航空随身行李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件数不得超过1件。
2. 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3. 体积不得超过20厘米乘40厘米乘55厘米。
4. 可以携带类似腰包似的小包一个、笔记本电脑包1个。
二、随身行李液体携带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托运。
乘坐从我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及地区(港澳台)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均不能超过100毫升,且必须能盛放在一个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建议规格20厘米乘20厘米)、可重复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超出部分应托运或在安检处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