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物修缮原则大致有六个。
1.安全为主。
一是对人是否安全,二是主体结构是否安全;2.不破坏文物价值。
只要能保证安全,不影响使用,残旧的建筑有时更有观赏价值;3.风格统一的原则。
经修缮的部位应尽量与原有的风格一致;4.排除造成损坏的根源和隐患。
在普查定案时,应仔细观察,认真分析,找出根源。
在修缮的时排除隐患。
如果构件损坏不大或无安全问题,甚至可以只排除隐患而不对构件做什么处理;5.以预防性的修缮为主。
把积患和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6.尽量用旧料。
不仅可以节省资金,有时还能保留原有建筑的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