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投毒案(校园投毒案始末阅读)

编辑: 时间:2023-11-05 02:48:17

校园投毒案(校园投毒案始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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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投毒案发生的多不多

您好!多和少是相对而言的。如果从严格的意义上看校园投毒案,应该说已经够多了。

近20年来,我国发生过多起校园投毒案,除了朱令铊中毒案外,1997年和2007年,又发生了两起校园投毒致铊中毒案。其中,清华女生朱令,终身致残,而此案至今未破。

清华女生“铊”中毒案

朱令铊中毒事件是指中国北京清华大学1992级化学系女生朱令在1994年11月底出现铊中毒症状,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大规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本案历时十多年一直未能侦破,此案引发媒体与网络的报道和外界的关注与讨论。

朱令,清华大学物化2班学生,1973年出生在北京,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化学系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1994年冬和1995年春(约3月份)至少两次摄入致死剂量重金属铊盐;第二次中毒后昏迷多日,几近植物人,1995年5月经对症治疗后得救,但因为误诊时间过长、治疗中的失误,肌体受到严重损伤,并因输血感染丙型肝炎,这个曾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的清华大学的才女、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因离奇的铊中毒事件,导致她全身瘫痪、100%伤残、大脑迟钝。

铊盐无色无味溶于水,只要微量就可使人中毒,这种毒直接伤害人的神经系统。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19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做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中国矿业大学校园投毒案

2007年5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学生常宇庆,因对几名同学有意见,决定报复他们。他看到小说中主人公投铊致人中毒的情节后,便决定模仿。常宇庆从网上搜索到销售硝酸铊的信息,假冒同学王某的名字多次与卖家联系。

5月28日,卖家收到钱后,便把铊制成230克硝酸铊晶体,通过快递公司给“王某”寄去,常宇庆借了王某的身份证取回硝酸铊。

5月29日,常宇庆趁同学上课时,将两勺硝酸铊溶入矿泉水中,并使用注射器,分别向3名同学的茶杯中各注入2ml,致使他们中毒。发生铊中毒后,3名中毒学生经过救治康复。

人际关系占大学生心理咨询“大头”,专家指出——

“晒”和“争”让大学缺失温情

1994年清华大学铊中毒事件,如今复旦又现饮用水投毒事件。记者采访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主任李正云、原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叶斌。两位教授表示,人际关系是大学生心理咨询中的“大头”,极端个案只是极少数,但过度竞争、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缺乏包容等却导致学生之间矛盾不断。

室友相处 每学期都有学生求助

“老师,你能不能帮我跟辅导员说说让我换个寝室?”“我是外地来的,我总感觉到他们联合起来孤立我。”……每个学期,都会有学生因为这些问题来向心理老师求助。李正云教授和叶斌教授分析,有四大原因导致大学生的寝室关系成为最微妙、最难以调和的关系之一。

第一是文化和生活习惯的冲突。高校和中学不同,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也带来各自的文化、生活习惯、行为、价值观。一些学生互相之间缺乏包容别人生活习惯的大度,互相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

第二是不分城镇还是农村,不论南方还是北方,学生们都感觉到个人的独立空间变小甚至没有了。同时分工打扫卫生要么不愿意,要么很勉强,这些看似细小的生活琐事,却很容易积累成矛盾。

第三,学业压力。直研直博的名额竞争激烈,而成绩的等第也会影响自己的未来,在关键时刻矛盾也容易激化。

第四,太计较,缺乏包容心。现在一些学生来咨询时说起导致寝室关系恶化的原因,往往是一些非常细小的问题,在很多年长的人看来这些问题根本不值一提,然而一些年轻的学生却会非常在意。

“晒”和“竞争” 让大学少了温情

为什么常常是优秀学生发生意外?为什么时不时有学生在竞争过程中发生恶性事件?这固然可能有学生的个人因素,往往不是单方面的错误。但是,综观现在大学校园甚至全社会,“竞争”和“晒”无处不在。

从幼儿园开始,家长就教育孩子不能输给别人,有好机会自己要抢;中小学里,一些小学生在同学面前说自己天天看电视,但回到家就猛啃辅导书。这种竞争的文化同样出现在高校。同时,现在独生子女缺乏从小学习互相谦让的机会也是原因之一。学校、家长们也忙于教孩子学习知识,却忽视了引导孩子学会吃亏、学会包容。“晒”文化是近年来的一个新的趋势,在学校里,往往是开朗活泼、乐于奔走、善于沟通和展示自我的学生最受欢迎,但是人群中还有大量安静、内向性格的人。当前者在各种场合“暴晒”自己、享受自己快意的时候,即使无意伤害,却也很容易无形中伤害到别人。

复旦投毒案,是目前影响最大的一起校园投毒案,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是受害人黄洋的室友,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2015年6月26日消息: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阶段的林森浩涉嫌投毒致人死亡案,也就是复旦投毒案,又现新进展。25日上午,林森浩重新委托的辩护律师谢通祥向最高法提交了7份申请。

2015年8月上旬,备受媒体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再度引起热议——被告人林森浩父亲林父请求不核准并撤销林森浩死刑,并与最高法法官为此见面了数个小时的消息引爆了舆论。

2015年12月9日,最高法已核准林森浩死刑。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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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落网记:复旦投毒案凶手,偷实验室毒物投放在饮水机中,后来怎样?

可能在大家心中,学校是最纯粹的地方,除了学习问题,学生之间没有更多的利益纷争。但是恰恰相反,校园其实是社会的缩影,学生之间相互诋毁,恶性竞争,处理方式极端的事件并不少见。上海复旦大学投毒案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同寝室友居然因为生活中的日常矛盾对对方下此毒手。

凶手林森浩,复旦大学上海医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被害人黄洋与凶手林森浩在同所学校的不同医学专业,两人在研究生期间先后搬进421宿舍,算得上同窗好友。

生活习惯产生矛盾

两人在一起生活不久,由于一些日常生活习性不同而产生矛盾,时间一久,林森浩对黄洋有了很深的偏见,两人的矛盾日渐加深。

2013年3月29日,临近愚人节,林森浩无意间听到同学们正在为愚人节做准备,心中不禁萌生出一个想法,打算趁着愚人节这个机会整一下室友黄洋。于是用饮水机投毒的方式给黄洋一个“教训”。

2013年3月31日,林森浩为了拿到化学药剂,向与自己平时关系不错的同学吕鹏要来了实验室的钥匙。

随后,他在实验室又偷走了近77毫克的的N-二甲基亚硝胺,这些剂量严重超出了人体所承受的范围。在同一天下午的五时许,林森浩将其30毫升的化学药剂投入寝室的饮水机内,等待黄洋回来饮用。

2013年4月1日上午9点左右,也就是愚人节当天,黄洋在饮用了饮水机内的水后便出现中毒症状:呕吐不止,随即被老师和同学送往医院抢救。

抢救无效,最终殒命

4月3日下午,黄洋的病情突然恶化,被转到ICU病房进行救治,经过长达十几天的全力救治,终究没有挽回这一年轻的生命。于4月16日宣告抢救无效死亡。最终依法医鉴定,黄洋死于二甲基亚硝胺摄入量超标而导致的肝功能衰竭。

在黄洋中毒住院以后,校方极度重视此事。而随着黄洋病情恶化,学校不得不于2013年4月11日报警处理。

最终,警方锁定了嫌疑最大的林森浩,对其进行逮捕审问。在林森浩承认罪行且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判处林森浩死刑。

林森浩的性格分析

在案件调查中,同学们对林森浩的评价是极高的,在他们眼中林森浩不光成绩优异、科研能力也是相当惊人,平日里会参加一些活动,最大的爱好就是打篮球。他积极地规划着自己的人生,活成了人人羡慕的样子,没有人会想到他会变成一个杀人凶手。

然而,他所做的这一切始终不能掩盖心中的自卑、苦闷和挫败感。

林森浩其实有鲜为人知的一面,他内心极其敏感,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从来不谈论自己的普通平民家庭;

由于长期处于与异性沟通的挫败感,因此他经常用一些特殊的方式去处理类似问题以得到优越感;

在林森浩的微博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极具攻击性的辱骂公众人物的评论。

林森浩的种种异常行为足以表明他存在着很大的心理问题,这种截然不同的两面在他心里慢慢发酵、积累,一直找不到正确的突破口,最终造成了心理上极度的扭曲。

小结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的知识文化与心理健康的错位,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太过注重一个人的学历与知识文化水平而忽略了他们的心理健康、道德品质问题。

学历、分数、知识储备粮从来品质没有关系,可总有一些人将没有关系的好处和自己的特长联系起来,以达到“假领子”的目的。没有文化不可怕,可怕的是偏见、是有才无德、是固有思维。

即便事情过去多年,也总会有人不改正或不愿改正自己错误的观念,正所谓:历史最大的教训就是告诉一些人总有人不记教训。

北京大学铊投毒案的简介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发生了全国大学校园里第二起“铊”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晓龙很快被公安局扣押。

此案受害人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好,后来却疏远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

王交待了投毒的一些情况后,医院对两名受害人及时用了解药,方转危为安。

投毒案背后的校园犯罪 教育缺了啥

就在记者采访广西艺术学院校园投毒案期间,曾引起轰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于2月18日在上海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校园投毒案作为极端个案,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两起案件前后不到一年发生的背后,我们的教育也需要认真检讨和反思。

对比两起校园投毒案,具体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不同,但又有一些相似之处:肇事学生都是由于不能较好地处理跟他人的关系,与同学产生矛盾而实施危险行为。在对犯罪行为的认知上,这些学生也存在较大的认识偏差。“复旦大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辩称,他只是因为“愚人节”作弄黄洋而实施投毒,没有杀害黄洋的故意;而在广西艺术学院采访时,种种迹象表明,那名大一女生原本想跟舍友开个玩笑,直到警方抓捕时才意识到问题会这么严重。投放关乎他人性命的有毒物质,在他们看来却只是轻描淡写的“作弄、开玩笑”而已,实在匪夷所思。

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青少年的成长环境有了很大不同。记者接触过的很多高校辅导员老师都反映,现在的学生工作不好做。这些独生子女从小到大都是自己住一个房间,在父母的呵护下长期以自我为中心,缺乏多子女家庭孩子的谦让和包容。本该从小就学会的如何与人相处的基本生存能力,在小学、中学应试教育的训练中被严惩忽略,直到进入大学,才开始真正面对个体的社会化。

记者注意到,麦可思研究院连续几年的跟踪调查显示,大一新生入校后最担心遇到的问题中人际关系(占45%)排在了第一位,其后才是学习(占39%)、生活(占30%)。让大学新生如此惧怕的人际关系这堂课,我们的高校、我们的老师又花了多少精力为学生补上呢?如果这个问题到大学还得不到重视和解决的话,我们就难免会看到因为文化和生活习惯冲突、学业压力和生活琐事导致的各种校园矛盾和悲剧。

投毒案暴露出肇事学生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漠视也让人震惊。尊重生命原本是最基本的社会准则,但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使得剥夺他人生命这样突破底线的事,在投毒案当事人看来却只是“作弄、开玩笑”而已。在广西艺术学院投毒案中,肇事学生与同学发生一点小矛盾就想到要服毒自杀,其后明知有毒物质可能洒入饮水机里,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以为吃几片维生素C就可以解毒。习惯了网络化生存的年轻一代,更需要补上生命教育这一课。

事实上,近几年来,高校在加强宿舍管理、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强化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方面也确实做了不少工作。记者在广西艺术学院采访时了解到,为了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学院在新生入学时会用心理量表对每名学生进行测试,入校后第一学期也会开设专门的课程对学生进行法制道德教育,为了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学院还专门招聘了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做舍管员,校内心理咨询室等也都一应俱全。但正如采访中一位老师说的,学院能做的都做了,但做的是否真正到位,学生是否入脑入心则无从知晓。无论面对多大的困难,我想如果我们的高校能把立德树人的目标放在更重要的位置的话,我们离做好这项工作的距离肯定会更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