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路出了问题,找供电局,水管出了问题,找供水局,卫生问题找环保局,至于物业管理,实在是多余,说的好听收什么物业管理费?说白了就是收保护费,不交就停你的水,断你的电,就处理了一下垃圾开口就是几百上千的物业管理费,我水电又没欠费,凭什么断我的水电?
物业是企业办社会的一种产物,增加了社会管理层级,提高了居民生活成本。当前,供水有自来水公司,供电有国家电网公司,物业主要是保安、绿化、卫生、换公共灯泡,保安有公司,其他这些事情,不常发生,完全可以由于业主找专业化公司或个人来干,不需要长常设机构。我住的小区,比较老,没专门物业,感觉也还过得去。完全支持取消物业,由业主委员会行使相关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