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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知识安全常识

1. 禁止携带烟花爆竹和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 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随用随领,不要在现场存放。

3. 注意经常检查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完后要切断电源。

4. 不带火种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等)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可燃物、有助燃物、有着火源。

6. 常见的火源有:明火、高温物体、火星、电火花、强光等。

7. 生活中的因素引起的火灾主要包括:用火不慎、用电不慎、用油、用气不慎、吸烟不慎、玩火、燃放烟花爆竹等。

8. 家庭易燃物品有: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衣物、沙发、书籍、煤气罐等。

9. 禁止在使用天然气的厨房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煤炉、柴火灶等方式做饭取暖,杜绝“双火源”现象发生。

10. 严禁擅自拆、装、移、改燃气管道及设施,必须由具备专业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