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程序增加四个标准于2016年10月1日实施。
标准一:直线行驶方面,新规要求左右偏移的距离要在50cm之内。
标准二:挡位使用里程数方面,新规要求:使用1档、2档的单次累计行驶里程分别不得多于200米、300米。另外,使用1档和2档共累计的行驶里程不得多于2km。
标准三:档位与速度匹配方面,新规要求:1档、2档、3档、4档、5档分别为0—27km/h、5—37km/h、15—47km/h、25—57km/h、35—61km/h。
标准四:挡位、车速、持续时间方面,新规要求车辆4档,35km/h,3秒。即要求学员在进行科目三考试过程中,当档位升高到4档时,车速要在35km/h以上,且持续时间要超过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