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殊住宅区”是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45分贝、夜间35分贝。
2. “居民、文教区”是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3. “一类混合区”是指一般商业与居民混合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4. “二类混合区”是指工业、商业、交通与居民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是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地区,二者的环境噪声标准值均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5. “工业集中区”是指在一个城市或区域内规划明确确定的工业区,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6. “交通干线两侧”是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其环境噪声标准值为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