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权利:
1. 知情权即权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危险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2. 建议权即权本单位安全产工作提建议。
3. 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权本单位安全产管理工作存问题提批评、检举、控告。
4. 拒绝权即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5. 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身安全紧急情况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能应急措施撤离作业场所。
6. 依本单位提要求赔偿权利。
7. 获符合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防护用品权利。
8. 获安全产教育培训权利。
三项义务:
1. 自律遵守义务即业作业程应遵守本单位安全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管理确佩戴使用劳保护品。
2. 自觉习安全产知识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产知识提高安全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能力。
3. 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安全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产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