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分2种:
1. “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号牌:仅限于本市范围内行驶的机动车。
2. “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号牌:供机动车跨市行驶使用。
若为“天蓝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号牌则不可,若为“棕黄底纹黑字黑框线”的临时号牌则可以。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1. 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 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 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 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