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