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如果有重婚或同居情况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这里的第三者是很不道德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却无法从法律上面对第三者给予惩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者导致离婚的,如果有重婚或同居情况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虽然这里的第三者是很不道德的,但在一般情况下却无法从法律上面对第三者给予惩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