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它们都属于公开性文件,在有效的范围,了解其内容的人愈多愈好。在写法上要求篇幅简短,语言通俗易懂、质朴庄重。
1. 内容属性不同。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具有鲜明的执行性、知照性。
2. 告启的范围不同。公告面向国内外的广大读者、听众,告启面广;通告的告启面则相对较窄,只是面向“一定范围内的”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3. 使用权限不同。公告通常是宣布某些重大事项时才用;通告则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