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存款法,或负债法。
房地产业处理经营收入的一种方法。
当确认经营收入的条件满足时(包括利息)均被视为企业对客户的一项负债,即所收取的款项视为客户付出的保证金,而不确认经营收入的方法。
在保证金法下,保证金要在满足营业收入确认的条件后才能确认为经营收入,房地产项目的有关成本也应相应地递延至经营收入实现时才转为费用。
这样处理的理由是,房地产经销企业尚未完成大部分应尽业务,而且房地产经销企业尚未完成大部分应尽业务,而且房地产业中客户违约比例较高,同时又不能预测客户履约程度如何。
在确认经营收入之前,企业所收取的款项,应记为预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