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行为,民法典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为无效行为: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 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