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试操作要求:
1. 上车准备:绕车一周,观察车辆外观和周围环境,确认安全。打开车门前应观察后方交通情况。
2. 起步:起步前检查车门是否完全关闭,调整座椅,后视镜,系好安全带,检查驻车制动器,挡位,启动发动机。检查仪表,观察内,外后视镜,侧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开启转向灯,挂挡,松驻车制动,起步。起步过程平稳,无闯动,无后溜,不熄火。
3. 直线行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控制车速,正确使用挡位,保持直线行驶,跟车距离适当,行驶过程中适时观察内,外后视镜,视线不得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
4. 加减档位操作:根据路况和车速,合理加减挡,换挡及时,平顺。
5. 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前,正确开启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变更车道,变更车道完毕关闭转向灯。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控制行驶速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6. 靠边停车:开启右转向灯,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拉紧驻车制动器,关闭转向灯。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30厘米以内。
7. 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合理观察交通情况,减速或停车瞭望,根据车辆行驶方向选择相关车道,正确使用转向灯,根据不同路口采取正确的操作方法,安全通过路口。
8. 通过人行横道线:减速,观察两侧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合理控制车速通过,遇行人停车让行。
9. 通过公共汽车站:提前减速,观察公共汽车进,出站动态和乘客上下车动态,着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车前方或对向公共汽车后方有无行人横穿道路。
10. 超车:超车前,保持与被超越车辆的安全跟车距离。观察左侧交通情况,开启左转向灯,选择合理时机,鸣喇叭或交替使用远近光灯,从被超越车辆的左侧超越。超车时,侧头观察被超越车辆的动态,保持横向安全距离。超越后,在不影响被超越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开启右转向灯,逐渐驶回原车道,关闭转向灯。
11.掉头:降低车速,观察交通情况,正确选择掉头地点和时机,发出掉头信号后掉头。掉头时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2.夜间行驶:起步前开启前照灯。行驶中正确使用灯光。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使用远光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会车。路口转弯。近距离跟车等情况,使用近光灯。超车。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