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作的说法是不规范的,虽然有时“作”同“做”,但是在这个词组中“叫做”是正确的写法。“叫做”一般应该指命名定义,指向主体为实物。“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做”的用法有五种,其一为“做”是“作”后起的分别字,“作”近代写成“做”。其二为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比如《水浒全传》里面的“我且不做买卖,和你一同家去”。其三为制作,制造。比如《红楼梦》里面的“此处最好,只是还少一个酒幌,明日竟做一个来”。其四为充当。比如《儒林外史》里面的“马二先生做东,大盘大碗请差人吃着”。最后一种为假装。如做神做鬼,意思为装神弄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