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账单书写规范:
1. 请将收款单位或个人的全称填到支票正面“收款人:”的后方。
2. 出票日期请使用中文大写,在以中文大写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得,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3. 人民币大写金额应顶头书写,字前、字间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有“整”字的,可以写成“正”,但不得写异体字。
4. 人名币小写金额前应在第一个数字之前写上人民币符号,金额一律填写到角分位,无角分的,角位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5. 支票背书应在转账背面中间“被背书人”栏填写收款单位或个人账号和开户行名称,不得涂改或字迹潦草。
6. 支票背书签章请将收款单位财务及法人章主体盖到支票背面中间“被背书人”栏下方方格中,印鉴不得相叠、不得整体盖到附加信息及第二背书人栏中,否则不予受理。
7. 牵扯到背书转让业务因背书复杂不在此中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