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能够过户,过户流程如下:
1. 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应向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办理认购手续,预付手续费100元(不购房时不予退还),领取购房用的有关统一表式资料。
2. 职工家庭在购房前必须协商一致,确定购房人的职级、工龄,签订《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协议书》,并由单位出具《工龄证明》和《职级证明》。
3. 售房单位根据职工家庭提供的证明等文字资料,按照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规定,核准后把有关信息输入电脑,计算出职工家庭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经购房人确认和选择付款方式后,由售房单位与购房人签订《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由购房人支付定金1000元。
4. 购房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持《购买公有住房付款凭证》和现金到售房单位的开户银行(指定的建设银行)付款。
5. 购房人付款后,由售房单位向购房者出具《出售公有住房专用票据》。
6. 由售房单位为购房者代办申领《房地产权证》手续,购房者应缴纳土地收益金和超面积部分房款的契税,此刻公有房屋过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