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年底离职也应获得年终奖,按照在职时间的比例进行发放。但如果用人单位制定了详尽、完善的奖金制度,明确规定离职人员不满一周年的,没有年终奖的话,那就没有希望了。
此外有些单位会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发放,如果拒绝支付这种年终奖,相当于恶意欠薪,离职者不但可以向单位索要年终奖,而且还能要求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